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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摄入及纯精油的应用:神话背后的事实

发布者 Lauren 下午2:53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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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油」一词本身就具有误导性。它们被称为「精华」,是因为它们具有独特的香味或植物的精髓(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2017)。「油」一词与他们在水中的表现有关;它们是「油状」,是因为它们通常不会与水结合或在水中「溶解」(虽然一些「亲水」成分,例如花水和纯露会与水结合,但大多数成分不会),它们大多比水轻,会浮在水面上,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当它们比水重和密度较大时,会下沉(例如,岩兰草和没药)。

精油是从植物的各个部分,如树叶、树枝、花苞和花朵、水果、种子、树皮和根等提取出来的高度浓缩的衍生物。例如:

  • 需要2,500至4,000公斤玫瑰花瓣才能生產1公斤精油。
  • 需要1.4千克新鮮薰衣草才能生產15毫升薰衣草精油。
  • 一滴精油相当于15-40杯药用茶,或多至10茶匙酊剂(Krumbeck 2014)。
  • 一滴薄荷精油相当于26杯薄荷茶。

因此,使用精油时必须谨慎、仔细考量和适量使用。

因此,在皮肤上使用时,必须紧记纯精油不是润肤剂,它们不具有「油性」本质。这就说明为何总是要先把精油与乳化载体混合,才加入浴盘内浸浴(水本身会使皮肤非常干燥,而且会增加刺激度)。并且,不应该把纯精油直接添加到水中内服,因为这实际上是与直接内服纯精油无异(水对粘膜或胃的衬里并没有保护作用)。

因为精油挥发性高,当它们与皮肤和周围大气中的水分结合时,精油成分便会迅速蒸发。所以,把纯精油直接用于皮肤上,会使皮肤干燥,并成为潜在的刺激物和致敏剂。故此,在身体上使用精油前,必须使用适合的乳化载体稀释;例如,使用植物油、乳霜、乳液、软膏或凝胶。某些精油分子可以与皮肤内的蛋白质结合,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无论是纯精油还是在载体中的精油亦然)。

虽然可以在非常细小的皮肤范围上使用茶树和熏衣草纯精油,作为昆虫叮咬、轻微烧伤和暗疮等的急救用途,但并不建议长期重复使用。这些精油虽是例外,但如果过度使用亦具有引起皮肤刺激的相同问题。

因此,IFA建议不要在皮肤上使用精油。

除非由经过培训且合格的人士和精油从业者,如医生、药剂师或草药医生处方和管理,否则精油对不能部服用。IFA不主张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口服摄入精油。
 

口服摄入
口服摄入精油时需要谨慎地考虑许多因素。当口服纯精油时,所服用的剂量会100%被吸收到身体的内部系统中(不像皮肤吸收,表皮充当了半多孔屏障),因此剂量非常重要。绝不能服用纯精油,因为它们会引起严重的粘膜刺激。

虽然精油会在身体被代谢,并且很快从体内被释出或排出,但却会增加了导致肾脏和肝脏损伤,以及对消化系统的辅助器官的内部刺激性的风险。有一些精油是口服毒药。

精油成分与可能同时服用的其他处方药之间存在负面的化学作用,口服摄入纯精油也会增加此存在风险,或会加剧此负面作用。例如,如果一个人正在服用华法林(Warfarin),则不应服用甜桦木(sweet birch)或冬青(wintergreen)精油,因为这些精油会严重地增加华法林的抗凝血和稀释血液的潜在效力。在其他例子中,Tisserand和Young(2014年第58页)警告口服摄入德国(蓝)洋甘菊、贞节树、蓝丝柏、小花茉莉原精和澳洲檀香精油(未提供拉丁学名),可能会与三环类抗抑郁药(tricyclic antidepressants),如丙咪嗪(imipramine)和阿米替林(amitriptyline),或阿片类药物(opiates),如可待因(codeine)不相容,因为这些精油可以增强这些药物和其他CYP1A2,CYP2C9,CYP2D6,CYP3A4基底物的效用(吸入和于表皮使用香脂杨树(balsam poplar)、蓝洋甘菊、鼠尾草(sage)和洋蓍草(yarrow)也可能加强CYP2D6基底物的作用。)
 

英国关于口服芳香疗法产品的立法
IFA的芳香疗法贸易委员会(ATC)专家顾问提供以下有关向英国市场供应内部精油的信息。

“如果您向公众提供或广告提供精油或任何消费品,并打算被摄取,那么该产品将被定义为'食品',除非它被定义“医药”。

您完全可以购买经过认证的食品级精油,并将其填充,包装和储存在食品注册和符合食品卫生的场所。但是,在向公众提供时,所有法规都要求通过包装上的信息以及适当的使用说明来确定产品的预期用途。一旦想要摄取的产品(如精油)在市场上销售供内部使用,通常通过为其产品利益或其组分的药品索赔提供药品,那么它只能合法地供应或广告作为持牌药提供。在实践中,这将受到传统草药注册(THR)的约束。目前有摄入治疗轻度抑郁和焦虑症。一般来说,除缬草精油外,精油不被认为具有药用功效,因此需要根据其不依赖功效证明的传统用途获得许可。

有精油(适当稀释)目前作为食品调味剂销售,并且有一些油,如胶囊形式的薄荷和牛至,作为补充剂提供以帮助消化。


据我了解,大多数针对精油和含有它们的内部使用产品的健康声明将符合MHRA(英国药品监管机构)标准的药品,都违返人类药品法规2012。

目前向公众供应内部用途精油或供应广告的做法,旨在用于芳香疗法目的的外部用途,并受2005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的管制,不论其是否为食品级认证或不是,据我所知,这是非法的。

以上仅适用于英国,欧盟和海外其他成员国的消费者安全法规可能有所不同,不适用于根据“草药免税”向其客户提供内部使用的精油或其他产品的从业者, 2012年人类药物法规第3(6)条。“
 

皮肤反应
皮肤对精油有三种主要的反应:

  • 刺激
  • 过敏
  • 光毒性
     

刺激
刺激可以表现为局部炎症、影响皮肤或粘膜组织。呼吸道特别容易受到精油的炎症和非炎症刺激(表现得干燥,灼烧,刺痛,麻刺痛,发痒)。一些精油可用于影响呼吸系统的疾病(喉咙痛,支气管炎等),如以吸闻的方法运用,应低剂量及短时间地使用,以避免刺激呼吸道。酚类和芳香醛往往是最具刺激性的精油化合物。 例如,丁香酚(eugenol)(罗勒、桂皮、丁香精油),百里酚(thymol)(罗勒、百里香精油),香芹酚(carvacrol)(百里香、牛至、savoury精油),肉桂醛(cinnamic aldehyde)(肉桂叶精油)。
 

致敏
致敏性与「敏感皮肤」不同。致敏性是一种涉及免疫系统(T淋巴细胞和巨噬细胞)的接触过敏或过敏反应和/或严重刺激。T淋巴细胞通过适应性、夸大或不适当的免疫反应而变得敏感起来;一旦如此,即使少量潜在的拮抗物质也会引起反应。致敏性与剂量无关,并难以预测。 此外,致敏反应可能会延迟,症状会在使用后的某个时间出现。

通过与精油以外的产品,如化妆品、香水和家居清洁用品等的接髑,可以达到化学品接触饱和点。特别是在重复使用相同产品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潜在隐性累积效应。

致敏性的症状是多样性,可包括皮肤刺激、皮疹、头痛、偏头痛、焦虑、心悸、不安感、呼吸短促和口干。

因此应适量使用、定期停用或禁止使用(使用两到三周,然后一周不使用),特别是如果经常长时间使用的话,应定期交替转换(以另一种适当的精油替代)。 精油永远不应该「直接」涂抹到皮肤上。
 

毒性
毒性是指毒物的强度,及生物体(无论是整个生物体,如植物或动物,还是生物体的子结构,如细胞或器官如肝脏(肝毒性),肾脏(肾毒性))被该毒物损害或破坏的程度。损害是可逆转的或不可逆转的,是取决于生物被破坏的程度,以及受影响细胞的再生能力是否受到损害。

毒性是与剂量有关的,并且受一些因素如施药途径(皮肤吸收、内服摄取或吸闻)、暴露时间长度、暴露频率、个人的遗传结构及其一般健康状况等影响。局部毒性通常影响消除器官(胃、肝、肾、肠、肺和皮肤)。精油分子引发的毒性反应可以在局部或全身应用精油时表现出来。

一些可能是无毒的精油分子,可以与药物中的化合物(大多数是有毒物质)或某些食物,或某些酶结合,并且被代谢成有毒物质或重新被放置到身体某个区域中而因此对身体造成伤害。樟脑和水杨酸甲酯化合物,以及丁香、肉桂和尤加利精油,是最常被提及对人体造成全身中毒的原因。大多数有关精油中毒的报导,都涉及 6岁以下儿童误服精油的事件。

一些可能是无毒的精油分子,可以与药物中的化合物(大多数是有毒物质)或某些食物,或某些酶结合,并且被代谢成有毒物质或重新被放置到身体某个区域中而因此对身体造成伤害。樟脑和水杨酸甲酯化合物,以及丁香、肉桂和尤加利精油,是最常被提及对人体造成全身中毒的原因。大多数有关精油中毒的报导,都涉及 6岁以下儿童误服精油的事件。

光毒性
这是由皮肤表层内的某些化学物质对太阳光(或紫外线,包括来自日光灯的紫外线)的过度反应。光毒性物质(例如在少数精油如佛手柑和欧白芷精油中发现的呋喃香豆素)吸收紫外线,引致产生可停留数年的异常黑色素沉着(褐色斑块),并且使周围的皮肤变红,和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愈合的灼伤。光毒性反应只在致敏媒界存在时发生。避免在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和日光灯的皮肤上使用光毒性精油。

当合理地和适度地使用时,精油是非常有益的。在使用之前确保精油的纯正度和新鲜度(一旦开封后,精油有12个月的保质期,柑橘类精油则有6个月)。存放在阴凉和黑暗的地方,远离阳光。确保在使用后立即把盖子盖上。清洗在手指上残留的精油,以免接触眼睛或身体其他敏感部位。

极端不良反应的例子:

https://www.allure.com/story/negative-reaction-to-essential-oils-tanning-bed

https://www.facebook.com/graetel.anderson/posts/10100850320518299

参考:

  • Clarke, S. (2002) Essential Chemistry for Safe Aromatherapy: Churchill Livingstone, London
  • Godfrey, H. (2018) Essential Oils for Mindfulness and Meditation: Inner Traditions Bear & Company, Rochester USA
  • Godfrey, H. (2018) Essential Oils: from plant to bottle (publication pending)
  • Tisserand, R.; Young, R. (2014) Essential Oil Safety (2ndEd): Churchill Livingstone, London
  • Tisserand, R. (2018) In defence of science, and of safety precautions: http://roberttisserand.com/2017/10/in-defense-of-science-and-of-safety-precautions/
  • Aromatherapy Trade Council​​​​​​​